天华学院车队日常管理细则

发布者:资产设备处发布时间:2016-03-03浏览次数:286

 

天华资产[2016]2

为规范车队日常管理,更好地为师生服务,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:

1. 车队队长负责车队全面工作。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,在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,根据分管领导或队长意图代行队长职责。

2. 车辆加油卡和班车ETC卡由车队集中办理充值,逐车逐卡统一建账登记,逐人签字领取确认。车辆运行费票据要与用车实际一致,并由驾驶人员在票据上签名备注。

3. 车辆维修、保养一律先填写申请单,概要填写维修项目、主要更换部件或保养种类,填报经费估算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、保养,严禁自行安装或更换任何部件,否则不予以报销费用。所换旧件一般要回收。紧急情况下的维修由队长当面或电话确认实施,事后再补填申请单。

4. 车公里抄报坚持专人负责,由两人以上同时实施,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上月车公里数进行抄报,做好记录,张榜公示,接受全体驾驶人员监督。

5. 坚持挂牌上岗,注重个人卫生和形象;坚持文明用语、热情服务;及时清扫车内外卫生,保持车辆整洁;每月至少一次随机对车辆卫生情况进行检查。建立车队值班制度,每天由两名同志负责清扫车队区域内的公共卫生。

6. 按学校下达的派车计划,由车队队长根据实际情况,统一调度。特殊情况临时用车,由车队队长视情掌控。无派车计划或分管领导批准,一律不得出车。

7.出车途中,一般不得擅自更改路线,如遇恶劣天气、堵车或任务改变等特殊情况需绕行时,须经车上行政领导或电话请示队长批准。

8.工作日期间一般不得请假。如确因个人原因且与车队工作调剂不矛盾时,一日的由车队队长批准;两日的由处长批准;超过两日的,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。请假情况做好登记,纳入学期考核,并按学校人事规定处理。

9.牢记“安全行车、文明准时”根本宗旨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一切行动听指挥。如有违纪,情节轻微的,作出书面检查,组织诫勉谈话,视情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;情节严重的,严格按学校人事纪律处理,直至辞退。学期综合考评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,给予奖励。

资产设备处

学校办公室

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