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借用
1、 体育课正常使用
课前由体育教师偕同体育委员至体育器材室统一借用,并由教师或体育委员签字办理借用手续;
2、 早锻炼借用
由体育器材室划出一部分体育器材,由体育教研组保管并办理借用手续。借用手续及赔偿方式由体育教研组拟定。体育教研组将承担相应保管责任;
3、 学生课外活动借用
学生课外活动时间为8:30——16:30,每位学生抵押学生证或支付押金办理借用手续,一张证件只可借用一类体育器材一套,押金金额视具体器材与数量而定。易耗品(如乒乓球、羽毛球等)由学生自备(可到学院超市购买);
4、 其他
工会、学生处等部门所组织的体育活动,由组织者及相关部门领导申请借用,并承担借用责任。
注意:请同学们在办理借用手续时,查看所借器材有无质量问题,如有质量问题请当场确认。
二、 归还及损坏赔偿
1、 体育课正常使用
课后由体育委员统一归还,如若发生数量上的短缺或质量上的损坏,由任课老师在《体育器材损耗明细表》上登记签字;
2、 早锻炼借用
统一由体育教研组管理,体育器材办公室每月30日进行盘点,所发生损耗由体育教研组负责,并在《体育器材损耗明细表》上登记签字;
3、 学生课外活动借用
学生课外活动结束后,应立即将所借器材归还体育器材办公室,并取走自己的证件或押金。若所借器材在归还时损坏或遗失,将承担赔偿责任,具体请参照《赔偿流程》,并在《体育器材损耗明细表》上登记签字;
4、 其他
其它活动的体育器材归还时所发生的损耗均由组织者填写《体育器材损耗明细》表,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。
三、 赔偿流程
1、 由体育器材室填写《体育器材赔偿付费单》,交由责任人;
2、 责任人凭《体育器材赔偿付费单》至明华楼213财务室交付相应赔偿金;
3、 财务室将出具收据,责任人凭已付费的收据至体育器材室领回学生证或押金。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
2006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