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室管理和使用制度

发布者:资产设备处发布时间:2005-07-17浏览次数:79

一、 会议室供学院领导、干部使用,一般不外借。
二、 使用会议室须提前提出申请,并经资产处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三、 会场布置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,视会议议程做好提前准备工作,会后做好结束工作,资产处协助。
四、 使用者不准乱动电源,要合理使用电教设备、音响及其他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,由管理员负责解决。
五、 保持室内环境整洁、卫生,严禁吸烟,不准乱扔废纸、杂物,不准随地吐痰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六、 进入会场注意个人形象整洁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,如有类似现象发生,管理人员有权劝其离开。
七、 请自觉爱护室内公共财产,严禁乱涂乱画,一经发现,原价赔偿。
八、 离开会议室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九、 学术会议厅设备一律不得外借。

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
2005年7月